電子郵件信箱
wra07041@wra07.gov.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截止投標
106/07/31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6/08/01 10: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6/07/31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6/08/01 10: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8)77455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2.同時具備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23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訂約方式
單獨承攬者單獨訂定契約,共同承攬者共同具名訂定契約。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302專戶臺灣銀行屏東分行017036030588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及土石標售契約書。
7.工程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經濟部水利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9.土石標售之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不適用優良廠商、優良營造業或全球化廠商減收之規定。
10.本工程標預算金額41,700,000元,土石標預算金額446,895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電話:08-7554502、傳真:08-751123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6/08/01 10: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