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6078@wra06.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管理課遠端監控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水情中心1樓投標箱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需具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核發的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且其許可項目必須包括底泥檢測類之底泥採樣項目及部分底泥檢測項目(如:需含有4大類之1類或至少需含有41項中之5項等)。其餘應檢具之文件詳附件六招標文件明細及注意事項之說明。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無效標論。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廠商如對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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