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6013@wra06.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為公司、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學校辦理等之一。
(1)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廣告、傳播、公關或整合行銷等執業項目之一。
(2)廠商為機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學校者,登記或設立至少應具有廣告、傳 播、公關或整合行銷等項目之一。
2.主持人條件:專科畢並具有傳播、廣告、公關或整合行銷等專長或實績之一,主持人之經 驗及能力並納入評審項目。
3.應繳驗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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