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I-01020-040-300 已決標公告

朴子溪斷面70-72疏濬工程(第4-5工區)併辦土石標售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山發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0,000
原始預算
$ 1,765,000
底價金額
$ 1,650,000
決標折數
96.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課
聯絡電話 (05)2550309
機關代碼 3.13.20.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管理課
聯絡電話 (05)2550309
傳真號碼 (05)2307046
電子郵件信箱 wra05154@wra05.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工程標新台幣8萬元整,土石標新台幣5萬元整(得合併繳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00日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石標售與工程採購併辦採共同投標(含工程採購與其剩餘土石標售併辦),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以上資格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 2.同時具備【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以上資格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石標底價金額:(土石量9萬噸,廠商挖採之土石外運均應經過地磅管制秤重。) 新台幣101,000元整
其它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局406專戶。(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嘉義分行014036070701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 第2區:工程標新台幣15萬元整;土石標決標金額百分之十。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資訊:E-mail:gechief-p@mail.moj.gov.tw、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或電話0800-286-586、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課
聯絡電話
(05)2550309
機關代碼
3.13.20.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管理課
聯絡電話
(05)2550309
傳真號碼
(05)2307046
電子郵件信箱
wra05154@wra05.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3 09:00
開標時間
109/10/13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工程標新台幣8萬元整,土石標新台幣5萬元整(得合併繳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00日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石標售與工程採購併辦採共同投標(含工程採購與其剩餘土石標售併辦),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以上資格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共同投標。 2.同時具備【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E101011)】以上資格與【具砂石買賣商業登記者(F111030、F111090、F211010)或土石採取業(B6)】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土石標底價金額:(土石量9萬噸,廠商挖採之土石外運均應經過地磅管制秤重。) 新台幣101,000元整
其它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局406專戶。(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嘉義分行014036070701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 第2區:工程標新台幣15萬元整;土石標決標金額百分之十。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資訊:E-mail:gechief-p@mail.moj.gov.tw、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或電話0800-286-586、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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