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027 已決標公告

濁水溪流域水系風險評估及水利建造物安全性檢測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喬聯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40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0
底價金額
$ 15,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課
聯絡電話 (04)8898987
機關代碼 3.13.20.14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地址 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
聯絡人 工務課
聯絡電話 (04)8898987
傳真號碼 (04)8890433
電子郵件信箱 wra04054@wra04.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0:00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局(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局(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1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法人團體、研究機構等之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費500元,光碟標單200元,可以郵局匯票、銀行本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或以現金繳納,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郵購回郵『標單費100元』,否則不予受理。 【決標方式】:採序位法決標(詳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且廠商需到場簡報。 【其他】: 1. 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勞務採購委託技術服務說明書、投標須知及附件等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廠商應繳委託服務建議書及證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得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少於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逾限者不予受理。 6.工作進度及期限:工作期限為107年12月15日止。(其他未盡事宜請詳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之相關規定。)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 8.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局溪州郵政十七號信箱或電話04-889827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課
聯絡電話
(04)8898987
機關代碼
3.13.20.14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地址
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
聯絡人
工務課
聯絡電話
(04)8898987
傳真號碼
(04)8890433
電子郵件信箱
wra04054@wra04.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0:00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局(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局(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1樓開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型態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法人團體、研究機構等之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費500元,光碟標單200元,可以郵局匯票、銀行本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或以現金繳納,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郵購回郵『標單費100元』,否則不予受理。 【決標方式】:採序位法決標(詳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且廠商需到場簡報。 【其他】: 1. 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勞務採購委託技術服務說明書、投標須知及附件等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廠商應繳委託服務建議書及證件如無法裝入本署或所屬機關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得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少於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逾限者不予受理。 6.工作進度及期限:工作期限為107年12月15日止。(其他未盡事宜請詳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之相關規定。)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 8.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局溪州郵政十七號信箱或電話04-889827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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