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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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524 彰化縣 溪州鄉 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wra04026@wra04.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機關往例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機關往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4彰化縣溪州鄉尾厝村中山路三段64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開工至113年2月29日止(配合維運至各疏濬工區完工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上及機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任何一項者(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
E701011 電信工程業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
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並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該項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二、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通知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其無法開標當場提出或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其所投之標件不合格。
三、投標辦法及繳押標金之規定,依照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暨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押標金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
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証保險單為之。(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第一商業銀行西螺分行53230055083帳號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四河局405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需使用主管機關訂頒格式為之否則以廢標論處),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
五、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所附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八、廠商如對該項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公告起四分之一等標期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九、本案開標地點: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三段640號(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開標室)。
十、本案履約地點為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本局轄管區域)。
十一、本工程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