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ca03169@ms1.gsn.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B-01030-004-40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案附加說明「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之乙級營造業(含)以上,且政府採購公告未有不良紀錄者(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電子領標工本費370元。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紙本標單未蓋本局或各該執行機關招標單位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為受款人(3) 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中央銀行國庫局2426550212009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另非以【.政府公債】、【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擔保信用狀】、【書面連帶保證】、【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即無法以郵寄方式退還,請親自至本局領回或填具退還押標金領據後寄回本局以匯入指定帳戶方式辦理退還】)。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6.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新台幣200萬元整。8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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