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00601 已決標公告

大甲溪龍安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支出三【測量委託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東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491,928
底價金額
$ 1,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亦歡
聯絡電話 (04)23317588#506
機關代碼 3.13.20.13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謝亦歡
聯絡電話 (04)23317588#506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45@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0 09:30
開標時間 110/08/10 10:00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開標室(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B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秘書室(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與技術有關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或其他服務。)(廠商資格及應繳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書第貳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決標原則及方式 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規定。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書,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履約保證金繳納:新台幣14萬元整。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亦歡
聯絡電話
(04)23317588#506
機關代碼
3.13.20.13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謝亦歡
聯絡電話
(04)23317588#506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45@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0 09:30
開標時間
110/08/10 10:00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開標室(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B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秘書室(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與技術有關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或其他服務。)(廠商資格及應繳證明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書第貳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決標原則及方式
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規定。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書,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履約保證金繳納:新台幣14萬元整。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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