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60201-1 已決標公告

大甲溪石岡壩至出海口河川區域檢討變更勘測計畫暨轄區河川區域局部變更勘測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詮華國土測繪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0,000
原始預算
$ 7,940,000
底價金額
$ 7,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規定。
聯絡人 劉書明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機關代碼 3.13.20.13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劉書明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47@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09:30
開標時間 106/03/02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政府立案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需有:EZ08011測繪業(依國土測繪法之規定,經許可從事土地測量、製圖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界)並領有「測繪業登記證」者(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貳點第一、二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其它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中央銀行國庫局2426550212009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70萬元整。 8.保固保證金:決算金額百分之一 8.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3
聯絡人
劉書明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機關代碼
3.13.20.13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劉書明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47@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09:30
開標時間
106/03/02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政府立案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需有:EZ08011測繪業(依國土測繪法之規定,經許可從事土地測量、製圖規劃、研究、分析、評價、鑑界)並領有「測繪業登記證」者(詳本案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貳點第一、二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其它
1.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中央銀行國庫局2426550212009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70萬元整。 8.保固保證金:決算金額百分之一 8.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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