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2022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警告及宣導告示牌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琳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8,568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82,000
決標折數
78.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鈞麟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06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曾鈞麟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06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61@wr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次日至112年11月30日,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40萬為原則,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註:112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6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6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1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告示牌設立安裝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告示牌設立安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招牌廣告業,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營業項目內含交通標示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証磁片』之列印憑證(請以A4紙列印)以無效標論。 二、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 本局301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三、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 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五、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 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六、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鈞麟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06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曾鈞麟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06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61@wr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次日至112年11月30日,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40萬為原則,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註:112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6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6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1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告示牌設立安裝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告示牌設立安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招牌廣告業,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營業項目內含交通標示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証磁片』之列印憑證(請以A4紙列印)以無效標論。 二、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 本局301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三、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 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五、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 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六、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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