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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300,000元)為原則,期間以108年度上限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具備電力、電信、通訊任一之專業能力(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E701010 電信工程業、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E601020 電器安裝業、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並於投標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甲方審核。
投標廠商需提供規格對照表及產品型錄供機關於開標時審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臺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須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二、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五、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六、廠商對於本計畫招標文件疑義、異義或認為有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受理。(提出之受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聯絡電話:(03)6578866,傳真:(03)6586035。)
七、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請寄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政風室或電話(03)531948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地址: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532233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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