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801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南湖溪、沙河溪、老田寮溪、飛鳳溪(後龍溪支流)堤防構造物維護管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傳成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9,99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750,000
決標折數
52.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課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11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管理課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11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21@wr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開工日至108年11月15日,本採購案依契實際需要得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500萬元)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1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至108年11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二、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臺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須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七、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補充說明書】。八、廠商對於本計畫招標文件疑義、異義或認為有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受理。(提出之受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聯絡電話:(03)6578866,傳真:(03)6586035。)十、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課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11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管理課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3211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21@wr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開工日至108年11月15日,本採購案依契實際需要得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500萬元)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0:0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1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至108年11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二、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印章者以無效標論。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臺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須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七、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補充說明書】。八、廠商對於本計畫招標文件疑義、異義或認為有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受理。(提出之受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聯絡電話:(03)6578866,傳真:(03)6586035。)十、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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