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7016 已決標公告

後龍溪客屬大橋上游至後汶快速公路橋河段疏濬土石採售分離作業計畫-支出部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80,000
原始預算
$ 22,999,000
底價金額
$ 17,920,000
決標折數
9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5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5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21@wra02.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I-01020-010-0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99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續擴充之期間以107年為限,並以不逾契約金額1.5倍及採購預計金額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7 10:00
開標時間 107/03/07 10:2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綜合營造(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若有提供現場領標,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 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 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二、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第二河川 局印章者以無效標論。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經濟 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 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 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 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 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 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四、 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 專人送達本局。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 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 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 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 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七、 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八、廠商對招標 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 計。。(提出之受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地 址:新竹市北大路九十七號,聯絡電話:(03)5322334,傳真:(03)53293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7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5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蔡炫業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5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21@wra02.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I-01020-010-0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99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續擴充之期間以107年為限,並以不逾契約金額1.5倍及採購預計金額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7 10:00
開標時間
107/03/07 10:2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綜合營造(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若有提供現場領標,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 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 標單無效時不得異議。二、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第二河川 局印章者以無效標論。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經濟 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 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 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 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 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 信用狀及保証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四、 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 專人送達本局。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 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 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 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 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七、 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八、廠商對招標 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 計。。(提出之受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管理課),地 址:新竹市北大路九十七號,聯絡電話:(03)5322334,傳真:(03)53293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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