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602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警告及宣導告示牌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富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6,8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762,000
決標折數
84.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詩憫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0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鄭詩憫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0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97@wra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費 500元,以郵局匯票或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1 10:00
開標時間 106/04/11 10:1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肆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開工後至106年10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營業項目內含交通標示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証磁片』之列印憑證(請以A4紙列印)或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執行機關招標單位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八、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詩憫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0
機關代碼
3.13.20.12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鄭詩憫
聯絡電話
(03)6578866#1210
傳真號碼
(03)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97@wra02.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依契約實際需要得辦理後續擴充,並以不逾預算金額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費 500元,以郵局匯票或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1 10:00
開標時間
106/04/11 10:1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肆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開工後至106年10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營業項目內含交通標示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親自購領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廠商電子繳交憑証磁片』之列印憑證(請以A4紙列印)或標單未蓋經濟部水利署所屬執行機關招標單位印章者以無效標論。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八、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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