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93@wra02.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B-01020-001-00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剩餘價值,為非發包項目,其剩餘價值以業主所定固定單價計價,並將依實作數量結算,不隨決標金額比例調整變動,該費用須於機關指定期限前繳回。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及圖說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局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709133-9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詳閱施工補充說明書。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第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8.如已領標者,於開標前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更正招標公告。
9.如對工程內容及圖說有疑問者,請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5322334,傳真:03-53293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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