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W-01030-001-0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宜蘭河堤防綠美化維護暨雜草剷除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睦園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40,000
原始預算
$ 5,999,779
底價金額
$ 5,468,000
決標折數
84.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瑞洲
聯絡電話 (03)9324031#302
機關代碼 3.13.20.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聯絡人 吳瑞洲
聯絡電話 (03)9324031#302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ruizhouwu0331@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擴充金額上限為100萬元,期限至106年11月30日,須取得機關同意後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3 09:30
開標時間 106/01/23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農藝或園藝業或綜合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等相關執業項目。需繳交證明文件如下: 甲、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乙、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參閱投標須知。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應與原正本文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5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106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瑞洲
聯絡電話
(03)9324031#302
機關代碼
3.13.20.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聯絡人
吳瑞洲
聯絡電話
(03)9324031#302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ruizhouwu0331@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擴充金額上限為100萬元,期限至106年11月30日,須取得機關同意後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3 09:30
開標時間
106/01/23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貳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農藝或園藝業或綜合營造業(含土木包工業)等相關執業項目。需繳交證明文件如下: 甲、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乙、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參閱投標須知。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應與原正本文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5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106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