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B-48-01-2-003-00-1 已決標公告

「武暖抽水站新建及武暖排水第一期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黎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30,000
原始預算
$ 8,400,000
底價金額
$ 7,9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代碼 3.13.2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竑廷
聯絡電話 (03)9333230#227
機關代碼 3.13.20.1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聯絡人 陳竑廷
聯絡電話 (03)9333230#227
傳真號碼 (03)9362734
電子郵件信箱 i61039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09:30
開標時間 105/09/06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260宜蘭市民權新路4號)或宜蘭市中山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一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監造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止。(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本案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條件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參與之廠商應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或機電或機械工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需具備有土木或水利或機電或機械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電子領標之標封列印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6.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7.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竑廷
聯絡電話
(03)9333230#227
機關代碼
3.13.20.11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聯絡人
陳竑廷
聯絡電話
(03)9333230#227
傳真號碼
(03)9362734
電子郵件信箱
i61039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6 09:30
開標時間
105/09/06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秘書室(260宜蘭市民權新路4號)或宜蘭市中山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一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監造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止。(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參加本案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條件並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參與之廠商應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或機電或機械工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營業範圍需具備有土木或水利或機電或機械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投標文件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電子領標之標封列印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4.本招標案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或依序按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5.評選簡報時間及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 6.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7.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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