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效益:
(一) 備援新竹地區水源每日 30 萬噸。
(二) 石門水庫年平均備援調度量為 782 萬立方公尺,可提升新竹地區枯旱期間供水穩定性,同時減少新竹地區產業損失及民眾生活不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指定開工日起1,215日曆天(含細部設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單獨投標 投標廠商須具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甲等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或2.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甲等及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施工廠商結合之共同投標方式投標,共同投標成員資格須符合下列三項之一,其廠商家數以2家為上限:
(1)「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及「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共同投標。
投標廠商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細部設計由廠商負責 設計能力得由分包商為之 分包商須為工程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分包協議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財力部分:
1.單獨投標者,最近一年內其淨值不低於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台幣2.2億元整)。
2.採共同投標者,最近一年各成員合計淨值不低於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台幣2.2億元整)。
3.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並應符合下列規定: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8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相當財力證明文件應檢附下列文件:
(1)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需經會計師簽證且投標廠商應蓋章。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3)簽證會計師開業證明文件或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影本。
數量摘要:
(1) 道路埋設段工程
管線總長度:0K+000~11K+106.88 約 11,106.88公尺。A. 明挖段 K型 DIP三種管 (或 SP管 2,000mm,總長度約 9,725.272公尺。B. 水管橋段:SP管2,000mm,共7座,總長度約382.72公尺。C. 推管段:U型DIP二種管∮2,000mm,總長度約998.89公尺。D. 閥類:∮2,000mm蝶型閥4座、∮800mm洩壓閥1座等。E. 其他:水土保持工程、監控及電力工程、雜項工程等。
(2) 寶山第二水庫溢洪道堰體及相關設施改善工程
包含溢流堰加高1.35公尺、溢洪道排水改善、庫區溢洪道左岸拋石改善、增設水位觀測井及量水堰、增設光纖電纜溝等,詳見「寶山第二水庫溢洪道堰體及相關設施改善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工程施工規範及細部設計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