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 綜合營造業(甲等或乙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不提供書面或通訊領標服務,廠商請至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購領標(如有購標或領標疑問請洽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
二、項目及數量摘要:(項目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及圖說)
1. 整地工程
(1).挖方與填方 各 7,700 M3
2. 排水工程
(1).滯洪池砌石邊坡 一座 (2).RC地坪 2,256 M2 等
3. 圍牆及監視設備工程
(1).圍牆塑木 H=120,150 cm 各 109.1及825.8 M 等
4. 植栽工程
三、開工日期由機關以書面指定。
四、廠商聲明書(109.09.28新版),切結書,押標金保證金查詢同意書,證件審查表等已附於投標須知及附件內,另附電子檔可供填寫(含標封證件封及標單封)
五、決標原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廠商出席人員限制為一人 且於投標或開標時請全程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
七、本工程部分預算為111年度預算,於111年度始能支付廠商(詳契約第21條)
※ 本案圖說檔案較大 另附可解壓縮檔案一組 請自行選用
※ 本次變更 新增 標價不適用物價調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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