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室內設計」或「模具製造」或「產品設計」或「其他設計」或「製版」或「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或「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或「塑膠製品製造業」或「廣告業」等。得與測量工程有限公司、資訊服務業、廣告業、設計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公司營業項目至少包括「測量工程業」、「測繪業」、「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一般廣告服務業」「景觀、室內設計」、「產品設計」、「其他設計」等其中一項。
2.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檢具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經驗資格:
(1)廠商曾完成與工程精緻模型或水工動態閘門模型或AR擴增實境結合三維數位影像模型或應用UAV執行空拍攝影建置三維影像模型或實體模型與3D動畫影片整合等類似製作經驗(實績),投標時需檢附上述相關經驗(實績)以紙本(實績圖片、經驗說明)呈現。
(2)共同投標廠商則共同投標廠商需檢附AR擴增實境結合三維數位影像模型或應用UAV執行空拍攝影建置三維影像模型或實體模型與3D動畫影片整合等類似製作經驗(實績),以紙本(實績圖片、經驗說明)呈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押標金繳納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臺灣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
投標文件裝封
分段開標:
1.標單封及證件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3.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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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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