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45 已決標公告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後池堰下游河道整理工程監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合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92,275
原始預算
$ 2,505,000
底價金額
$ 2,392,27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代碼 3.13.2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站:(03)3328888,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12/7異動:抽換投標須知(更正投標須知第76條)
聯絡人 黃裕哲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3
機關代碼 3.13.20.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黃裕哲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3
傳真號碼 (03)4711973
電子郵件信箱 r94521238@wran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07
原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3 09:30
開標時間 106/12/13 11: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預定發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決算且完成契約所有應辦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並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為限(營業項目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領有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許可或證書。 (3)廠商納稅之證明。 3.前開1~2項共同所需資格證件: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_2 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
聯絡人
黃裕哲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3
機關代碼
3.13.20.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黃裕哲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3
傳真號碼
(03)4711973
電子郵件信箱
r94521238@wran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07
原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3 09:30
開標時間
106/12/13 11: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預定發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決算且完成契約所有應辦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並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為限(營業項目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領有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土保持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許可或證書。 (3)廠商納稅之證明。 3.前開1~2項共同所需資格證件: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_2
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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