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C19 已決標公告

石門水庫PRO永久河道取水塔內外結構物修復及各進水口水下結構物整體安全檢查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優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506,787
原始預算
$ 189,228,995
底價金額
$ 165,700,000
決標折數
58.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代碼 3.13.20.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1、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2、投標文件裝封 ※分段開標: (1)標單封:標單及估價單 (2)證件封: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一併裝入證件封內。 (3)標單封及證件封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4、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站:(03)3328888,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8/26異動截標及開標時間
聯絡人 林彥良
聯絡電話 (03)4712001#440
機關代碼 3.13.20.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林彥良
聯絡電話 (03)4712001#440
傳真號碼 (03)4712300
電子郵件信箱 lyl@wran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項目及數量(如後續擴充估價單),請廠商在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範圍內詳填價目,經調整合理單價確定後納入主契約,以備未來以原契約所載明後續擴充項目、數量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9,851,9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26
原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01 14:00
開標時間 105/09/01 14:3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35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至66條)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海事工程或疏濬業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乙級潛水員證照影本20人(含) 以上。 (二)潛水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合格且有效證照影本2人(含)以上。 (三)上述兩項提出證照影本不得1人同時具有2項,相關作業人員若非為本國人士,應一併提出依相關法令取得之有效工作許可證明(如由主管機關出具之公函) 。 (四)證照同意使用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開標地點_2 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繳納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基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20.1
聯絡人
林彥良
聯絡電話
(03)4712001#440
機關代碼
3.13.20.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林彥良
聯絡電話
(03)4712001#440
傳真號碼
(03)4712300
電子郵件信箱
lyl@wran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項目及數量(如後續擴充估價單),請廠商在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範圍內詳填價目,經調整合理單價確定後納入主契約,以備未來以原契約所載明後續擴充項目、數量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9,851,9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26
原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01 14:00
開標時間
105/09/01 14:3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35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至66條)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為海事工程或疏濬業之相關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乙級潛水員證照影本20人(含) 以上。 (二)潛水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合格且有效證照影本2人(含)以上。 (三)上述兩項提出證照影本不得1人同時具有2項,相關作業人員若非為本國人士,應一併提出依相關法令取得之有效工作許可證明(如由主管機關出具之公函) 。 (四)證照同意使用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開標地點_2
本局開標室
押標金繳納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局412專戶』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基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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