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lchang2@moeaid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一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150元及大型信封(並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一路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安裝25日內,完成車輛濾煙器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1.合法立案公司、行號 。1-1環保署認證通過之濾煙器代理商或製造商之合作同意書或供貨證明。(環保署認證通過之濾煙器代理商或製造商投標時免附)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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