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lsheen@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3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100元及大型信封(並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37號(2樓應變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北路37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7工作天內為履約起日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從事與環境清潔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且持有規定證件之公司、合作社、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均可參加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勞務採購切結書。
6.押標金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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