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106-008 已決標公告

106年永安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機械設備汰換採購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06/0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耐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6,000
原始預算
$ 2,159,908
底價金額
$ 1,800,000
決標折數
7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尤金鎮
聯絡電話 (07)6212895#7303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永安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聯絡人 尤金鎮
聯絡電話 (07)6212895#7303
傳真號碼 (07)6221683
電子郵件信箱 jjyou@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永安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袋或郵政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7 10: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5.1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列印基本資料公告頁面內容代之)。 ※ 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由經濟部發布停止適用,投標廠商不得以前述文件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內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機構免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惟需提出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之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証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 項任何一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尤金鎮
聯絡電話
(07)6212895#7303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永安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聯絡人
尤金鎮
聯絡電話
(07)6212895#7303
傳真號碼
(07)6221683
電子郵件信箱
jjyou@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永安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袋或郵政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7 10: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 永工二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05.1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列印基本資料公告頁面內容代之)。 ※ 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由經濟部發布停止適用,投標廠商不得以前述文件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內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機構免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惟需提出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之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証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 項任何一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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