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11011 已決標公告

安平工業區新忠路路燈管道及瀝青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修護工程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10/09/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村成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70,000
原始預算
$ 4,393,105
底價金額
$ 4,200,000
決標折數
9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傳真號碼 (06)2615753
電子郵件信箱 lhsuen@moeaid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93,1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2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3 10:00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安平中心430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甲等、乙等、丙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工程記載手冊。 4.廠商信用之証明。 5.廠商納稅之証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8.工程採購營造業投標切結書1。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2.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黃怡德先生,聯絡電話06-2645015。 3.押標金以支票繳納戶名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安平中心430專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傳真號碼
(06)2615753
電子郵件信箱
lhsuen@moeaid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93,10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2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3 10:00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安平中心430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甲等、乙等、丙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工程記載手冊。 4.廠商信用之証明。 5.廠商納稅之証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8.工程採購營造業投標切結書1。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2.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黃怡德先生,聯絡電話06-2645015。 3.押標金以支票繳納戶名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安平中心430專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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