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010703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安平工業區下水道系統自動水質水量連續監測(視)連線傳輸維護保養及校正工作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06/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裕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0,000
原始預算
$ 553,455
底價金額
$ 512,000
決標折數
99.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5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製造業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傳真號碼 (06)2615753
電子郵件信箱 lhsuen@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67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1:00
開標地點 台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7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証明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2.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侯景文先生,(06)26184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聯絡人
孫麗惠
聯絡電話
(06)2645015#6292
傳真號碼
(06)2615753
電子郵件信箱
lhsuen@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67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0: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1:00
開標地點
台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7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67號(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2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証明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2.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侯景文先生,(06)26184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安平工業區服務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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