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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1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8/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1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E103101)。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或■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
2.承攬工程手冊
3.廠商信用之証明
4.廠商納稅之証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原預算金額新臺幣438萬9,397元整誤繕,更正公告正確預算金額為新臺幣
438萬9,721元
2.開標時間:105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
3.開標地點:本中心1樓會議室(台南市安南區科技公園大道1號1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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