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slin4@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8,6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工本費200元,郵購者另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新台幣72元(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43萬元整。押標金受款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新營中心429專戶。押標金受款人開立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新營中心42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1/27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1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應檢附:
(1)營造業登記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附承攬工程手冊(1-12頁)影本。(專業營造業)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6.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1
8.檢附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以上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它
1.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趙先生,電話(06)6532092#6346;2.如有未盡事宜依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新營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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