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slin4@moeaid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新營工業區服務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 200 元,郵購者另附大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新臺幣72元(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375,000元整。押標金受款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新營中心429專戶。押標金受款人開立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24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2)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3)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理機構(4)再利用機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以上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它
如有未盡事宜依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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