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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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工業區二街1號
開標地點
朴子工業區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工業區二街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朴子中心44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1/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工業區二街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工程採購切結書。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經濟部工業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17之183號信箱。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3.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朴子工業區服務中心業務承辦人陳鳳柔05-3693515轉5352或
履約單位5359鄭銘山先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朴子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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