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ydeng@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開標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豐田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豐田(兼元長)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豐田中心44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價金總額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人民團體、合作社、商號、行號:
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須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並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無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司可另檢附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廢棄物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以符合環保法令規定。(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廠商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請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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