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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為3年,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 612萬 元(擴充期間為3年之增購金額),以本案公告之項目及內容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局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局得重新辦理招標。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郵購另付回郵72元,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01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通信工程、監視系統相關行業、電信事業)。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查詢押標金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有未盡事宜依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雲林科技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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