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llin2@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0元(郵購另付回郵72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新竹中心42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E801060)
(2)土木包工業以上、專業營造業。
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廠商切結書。
8.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9.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支票抬頭錯誤者,視為不合格標,詳「招標案件押標金繳納及處理規定」。若以支票繳納抬頭請開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新竹中心421專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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