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林廷隆(分機6838)/採購:陳嬿蓉(分機6842)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巿中壢區東園路57號
聯絡人
林廷隆(分機6838)/採購:陳嬿蓉(分機6842)
電子郵件信箱
yrchen1@moeaidb.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巿中壢區東園路5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桃園巿中壢區東園路57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商號、行號
二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
四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六 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預算或底價未公告者免填)-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7個工作天內完成簽約手續
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本採購(2-1)總價決標。(2-6)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人事費用」採固定金額支付,不列入報價範圍。本案投標廠商標價以「其他費用總額」報價(其他費用包含「清潔工具、耗材、垃圾袋、清潔劑、安全防護器具、油料」、廢棄物清理費、綠帶雜草割除費「管理費、保險及利潤」等及「營業稅」)。決標後,投標廠商標價與人事費用(固定金額)合計為契約總價,詳如標價明細表。
主要部分為:勞務外包之人事費用所用人力應屬得標廠商員工
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招標機關敘明其期間):清潔工具等耗材之維護及更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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