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cjenq@moeaid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每份1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57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57號1樓收件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兩項資格之一):
a.依法登記開業之環工、水利或土木技師事務所:a.事務所應檢附環工、水利或土木技師執業執照。
b.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有環工、水利或土木等工程顧問業:b.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有環工、水利或土木等工程顧問業。
2.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應檢附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証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
4.廠商納稅之證明:
a.最近一期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事務所)
b.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法務部廉政署及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桃園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3)3328888,檢舉信箱:桃園市郵政60000號信箱。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5)經濟部工業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重要公告】
工作說明書:
第貳部分 管線更生汰換之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2.4 施工監造:
3.派遣監工人員:
(2)前述監工人員應為專任,不得跨越其他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刪除】
截標時間更正為106年4月24日中午12:00,開標時間更正為106年4月24日下午14:00,請投標廠商注意~
請已電子領標廠商重新下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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