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116box@moeaidb.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1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契約金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至本中心或電子領標至工程會網址http://web.pcc.gov.tw/參閱(電子 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337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72元
開標地點
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337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收發室(337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
之資料代之。
二、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1)、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2-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營業地區須包含臺灣地區。
(2-3)許可清除廢棄物種類需有;代碼D-1801生活垃圾、D-102 植物性廢渣、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D-0799廢木材混合物..等其他代碼。
(2-4)、投標商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10公噸(含)以上之清除能量。
(2-5)、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
再利用機構:採資源回收再利用者,於本部核定之再利用許可所載明之清運方式,倘係由再
利用機構自行清除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得不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三、廠商信用之証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
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經各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四、廠商納稅之証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查詢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經濟部工業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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