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jchen4@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200元。郵 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 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 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 件人姓名、地址),以現 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 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28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乙 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
丙 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理機構
再利用機構
2.廠商信用之 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 明書。
5.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 或認證)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 書
7. 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對於採購標的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 人
環保組許文政
聯絡電話:(02 )22996661分機8231
傳真:(02)2298-479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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