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chang@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3號2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3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送審文件及50日曆天內履約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2.廠商信用之證明3.廠商納稅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6.工程切結書7.物價調整聲明書.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無記名領取或購買.無記名領取或購買.經濟部工業局林口工業區服務中心或至工程會網站: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修改)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者免費.人工領標者工本費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押標金:標價5%.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5)經濟部工業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6)桃園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3-3228888,檢舉信箱: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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