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518 已決標公告

產業園區管理效能提升及政策議題研究推動計畫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07/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工業區聯合總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1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6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ycjenq@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2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600萬元(含當年度增購金額及自籌款金額),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工作計畫書,俟本局核定並於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或計畫書經本局審查不合格者,本局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2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証明文件: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人民團體、商號、行號、自然人(事務所):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個人執業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人民團體、商號、行號、自然人(事務所):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個人執業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黃源佳,27541255分機2528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且縮短後符合不得低於10日之規定。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楊忠藏委員/公務員 2.吳再益委員/公務員 3.高登賢委員/公務員 4.陳玫秀委員/公務員 5.王素彎委員/公務員 6.陸信雄委員/公務員 7.何怡明委員/公務員 8.曾琡芬委員/公務員 9.陳建堂委員/公務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ycjenq@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2年(含當年度),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600萬元(含當年度增購金額及自籌款金額),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工作計畫書,俟本局核定並於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或計畫書經本局審查不合格者,本局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3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2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証明文件: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人民團體、商號、行號、自然人(事務所):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個人執業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及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人民團體、商號、行號、自然人(事務所):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公立學校檢附公函即可,其餘皆免附、個人執業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黃源佳,27541255分機2528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且縮短後符合不得低於10日之規定。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楊忠藏委員/公務員 2.吳再益委員/公務員 3.高登賢委員/公務員 4.陳玫秀委員/公務員 5.王素彎委員/公務員 6.陸信雄委員/公務員 7.何怡明委員/公務員 8.曾琡芬委員/公務員 9.陳建堂委員/公務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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