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phwang@moeaidb.gov.tw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46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2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收件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4.允許外國廠商投標者: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與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其文件並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本標的屬特定行業應依我國法令規定,非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營業應檢附行業登記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它}: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且縮短後符合不得低於10日之規定。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邱啟倫,27541255分機272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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