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5B1002 已決標公告

新北產業園區車行空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07/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合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31,710
原始預算
$ 5,400,000
底價金額
$ 5,155,718
決標折數
99.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ycjenq@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2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估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科別及營業範圍:車行空間改善:土木工程科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邱啟倫,27541255分機2725 本案為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適用案件:等標期40日。本案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縮短5日,等標期可縮減為25日。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單信瑜委員/公務員 2.徐登文委員/公務員 3.林新華委員/公務員 4.劉家銘委員/公務員 5.鄭超明委員/公務員 6.陸信雄委員/公務員 7.何怡明委員/公務員 8.曾琡芬委員/公務員 9.徐正祥委員/公務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聯絡人
鄭宇晴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814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ycjenq@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2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估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科別及營業範圍:車行空間改善:土木工程科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邱啟倫,27541255分機2725 本案為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適用案件:等標期40日。本案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縮短5日,等標期可縮減為25日。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單信瑜委員/公務員 2.徐登文委員/公務員 3.林新華委員/公務員 4.劉家銘委員/公務員 5.鄭超明委員/公務員 6.陸信雄委員/公務員 7.何怡明委員/公務員 8.曾琡芬委員/公務員 9.徐正祥委員/公務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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