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0A003 已決標公告

大武崙工業區服務大樓附設職場互助教保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經濟部工業局 決標日:110/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書鳴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
原始預算
$ 385,000
底價金額
$ 382,500
決標折數
99.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雁鈞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大武崙(兼瑞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聯絡人 張雁鈞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傳真號碼 (02)24328708
電子郵件信箱 yjchang5@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8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至工程驗收合格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室內裝修業。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本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應繳交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含有建築工程者之影本。 (3)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2.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切結書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機關代碼 3.13.2
聯絡人
張雁鈞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機關代碼
3.13.2
單位名稱
大武崙(兼瑞芳)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聯絡人
張雁鈞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傳真號碼
(02)24328708
電子郵件信箱
yjchang5@moeaid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85,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至工程驗收合格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室內裝修業。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本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應繳交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營業範圍含有建築工程者之影本。 (3)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2.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切結書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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