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ychang2@moeaid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每份售價2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72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1/03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如下: (1)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 (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3)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清除許可證
3.廠商信用之証明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相關文件詳如投標需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檢驗文件檢查表有更正,請下載最新版本***
受理廠商檢舉之法務部廉政署及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桃園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3328888,檢舉信箱: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5)經濟部工業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龜山工業區服務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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