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lchen1@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開標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利澤服務中心二樓第三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
(1)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3)E604010機械安裝業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金額:新臺幣5萬元整。
二、押標金有效期:與投標文件有效期相同。(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30日。)
三、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四、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押標金者免填):
(1)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2)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繳納處所︰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出納處
地 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金融機構︰台灣土地銀行蘇澳分行
帳 號: 053056010269
戶 名:「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支票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如支票抬頭開立錯誤視為資格不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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