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lchen1@moe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E801060)
(2)依法設立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以上。並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廠商信用之証明。
3.廠商納稅之証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二、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1)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無法使用本方式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2)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繳納處所︰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出納處
地 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金融機構︰臺灣土地銀行蘇澳分行
帳 號:053-056-01026-9
戶 名:「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支票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如支票抬頭開立錯誤視為資格不符。詳「招標案件押標金、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繳納及處理
規定」。
三、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 室內裝修登記證。
(2)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1-12頁)影本。
2.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 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檢附廠商切結書(1)
6.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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