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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勞務原有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133萬4,401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商號、行號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查詢押標金同意書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50萬元整。
三、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決標後7個工作日內。
四、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保證金者免填):
繳納處所︰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出納處
地 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金融機構︰土地銀行蘇澳分行
帳 號:053-056-01026-9
戶 名: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支票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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