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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如下:(1)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若採資源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而無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者,則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檢附本部核可之個案或通案再利用許可,及應符合下述第(1-3)、(1-4)目規定。)(1-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1-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1-3)、投標商應具有每月預估處理量00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或再利用許可量。(1-4)、處理場(廠)許可證或再利用許可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
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再利用機構
2.廠商信用之証明3.廠商納稅之証明4.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5.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金融機構帳號:台灣土地銀行蘇澳分行05305601026-9(請備註:廠商名稱、案名、案號)戶名「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龍德中心413專戶」。
押標金戶名抬頭錯誤視為無效標。
七十七、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契約條款。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含單價分析表)。
(4)工作說明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委託代理授權書。
(7)投標廠商檢驗文件審查表。
(8)共同投標協議書。
(9)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0)外標封、標價清單封、證件封。
(11)招標案件押標金、保證金或其他擔保繳納及處理規定。
(12)污泥清運通知單。
三十九、 履約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
█一定金額:新臺幣90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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