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jchen1@mowaid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美崙(兼和平及光華)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美崙中心43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1/29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甲方簽約日起20天/月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廠商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1)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2)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3)技師科別及營業範圍:■道路改善:土木工程科2. 廠商若為原住民,請依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及其實行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檢附證明文件(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且有效期需超過開標當日(含)日期,未檢附或檢附之文件非於有效期內者
視同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權)。2.廠商信用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切結書16.切結書2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8.押標金新台幣7,800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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