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W003 已決標公告

屏東里港土石儲備中心復舊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經濟部礦務局 決標日:112/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毅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18,000
原始預算
$ 1,490,000
底價金額
$ 1,445,500
決標折數
84.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代碼 3.13.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佩雯
聯絡電話 (02)23113001#481
機關代碼 3.13.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聯絡人 王佩雯
聯絡電話 (02)23113001#481
傳真號碼 (02)23112677
電子郵件信箱 adawang@min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26
原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以現金方式或郵購(自付足額郵資)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室(出納)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設計:應於決標日起25日內完成細部設計。 (二)監造: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日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有效日期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土木或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日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技術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有效日期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近3年有完成整地工程、營建混合物及營建廢棄物處理、砂石標售之設計監造承做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時廠商應派代表以備比減價格或議價,廠商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議、比減價格權利。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業於107年6月13日經總統公布,修正適用對象、行為規範與裁罰標準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主動揭露(身分關係揭露表及投標廠商聲明書),避免受罰。 (三)修正契約條款第三條契約價金的給付結算方式為設計及監造均為總包價法。 (四)等標期限由5月29日延長一日至5月30日17時整,開標時間由5月30日上午10時延後至5月31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礦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代碼 3.13.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佩雯
聯絡電話
(02)23113001#481
機關代碼
3.13.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聯絡人
王佩雯
聯絡電話
(02)23113001#481
傳真號碼
(02)23112677
電子郵件信箱
adawang@min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26
原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以現金方式或郵購(自付足額郵資)於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局秘書室(出納)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5/3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設計:應於決標日起25日內完成細部設計。 (二)監造: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日期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有效日期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土木或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日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技術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有效日期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近3年有完成整地工程、營建混合物及營建廢棄物處理、砂石標售之設計監造承做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時廠商應派代表以備比減價格或議價,廠商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議、比減價格權利。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業於107年6月13日經總統公布,修正適用對象、行為規範與裁罰標準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主動揭露(身分關係揭露表及投標廠商聲明書),避免受罰。 (三)修正契約條款第三條契約價金的給付結算方式為設計及監造均為總包價法。 (四)等標期限由5月29日延長一日至5月30日17時整,開標時間由5月30日上午10時延後至5月31日上午1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礦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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